民航局局長
李家祥
審計署原副審計長
董大勝
新東方董事長
俞敏洪
鄭州市市長
馬懿
昨日,國家信訪局,前來考察的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了解給國家領導人的來信情況。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繼1月30日舉辦首個媒體開放日之后,國家信訪局于昨日再次敞開大門,首次邀請12位曾經就信訪工作提出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信訪局參觀考察,并對信訪工作提出建議。
代表委員建議提案多被采納
12位代表委員中,包括地方官員、學者和律師。針對信訪工作的相關問題,他們均曾在兩會上提出建議和提案,內容主要集中在信訪工作的法治化和工作機制上。國家信訪局副局長、新聞發(fā)言人張恩璽說,“這些建議和提案很多已經被采納,并且正在實施中?!?/p>
全國人大代表、西南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院長謝德體在與國家信訪局領導班子一起進行的座談會上提出,“國家信訪局可否借鑒國土資源部和環(huán)保部等部委的經驗,將全國劃分成華北、西南等大區(qū),在大區(qū)設立督察局?”
這一建議得到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益陽市委書記魏旋君的贊同。魏旋君建議,可以設立正廳級的專員來對跨省區(qū)的督察局進行管理,還可以在全國設立東南西北中五個局。在她看來,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使群眾更容易表達自己的訴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減輕北京的壓力。
“現在法院有巡回法庭,能不能有一個跨行政區(qū)的督察局?”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林蔭茂提出了相同的建議。
建議信訪局與中央部門合署辦公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副主席、司法局副局長鐘曉渝認為,信訪部門絕對不應該是一個解決問題的部門,來訪群眾的訴求包括問題的解決一定是政府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信訪局可以轉交,也可以協助,但絕對不是大包大攬什么就能解決了。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師事務所律師閻建國也表示,信訪局應該更多地去落實協調工作,因為不是只靠信訪局一家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做好。
鐘曉渝建議說,希望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國務院研究部門,與信訪部門合署辦公?!斑@是一個很好的聽取群眾意見的窗口,特別是尖銳的解決不了的問題都集中在這里?!痹谒磥?,國家通過政策調整,從源頭上治理問題才是根本。
【聲音1】
未放棄搜尋馬航MH370
昨日,民航局局長李家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開幕式前接受采訪表示,馬航MH370事件即將一周年,目前搜尋還在進行。
李家祥表示,民航部門現在和馬來西亞、澳大利亞有關方面仍然保持著溝通和聯系,搜尋還在進行中,“有時候會出現一些新情況,現在還沒有放棄”。
另外,針對備受關注的國產飛機C919,李家祥透露,國產飛機C919建造正在加快推進,部分機身的機段已經成型,正逐步裝配,爭取今年完成全機裝配。
新京報記者 鄧琦
【聲音2】
應對國企審計全覆蓋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表示,眾多央企以及幾乎所有的國企境外資產,都不在審計范圍內。
董大勝在提案中建議,要把所有的國有企業(yè),包括境外投資都納入審計監(jiān)督的視野,對國有企業(yè)實行國家審計全覆蓋。
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
【聲音3】
在當地考試戶籍地錄取
昨日,政協委員、新東方教育集團董事長俞敏洪表示,高考改革可以適當考慮讓考生在當地考試,回戶籍地錄取。
俞敏洪表示,今年提案關注兩個問題,一個是怎樣通過信息化讓教育資源均衡,第二個就是高考改革。高考改革要解決的一個核心問題,不是考什么內容,怎么計算分數的問題,而是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權利。
如果戶籍問題暫時解決不了,可以考慮讓孩子在當地參加高考,再回到戶籍地錄取。
新京報記者 賈鵬
【聲音4】
回應治霧霾是本職工作
去年,鄭州市一網民發(fā)表《致市長馬懿的公開信》,直指“對你和你的政府對霧霾治理非常不滿”。隨后馬懿通過鄭州市政府官網發(fā)表《致鄭州市民一封信》進行回應。昨日,全國人大代表、鄭州市市長馬懿表示,作為市長,有責任作出回應,對社會輿論也是一個交代。
新京報記者 涂重航
回音壁
民革中央回應爭議婚姻法提案
取消“子女不滿十周歲不得離婚”表述
新京報訊 (記者賈鵬)昨日,記者從民革中央了解到,民革中央正式提交的完善婚姻法提案中,取消了“子女未滿10周歲,父母不得協議離婚”的表述。
表述取消因可操作性差
昨日,“民革中央提案完善婚姻法,子女未滿10周歲,父母不得協議離婚”的消息備受關注。有網友點贊,也有網友質疑其不具備操作性。
民革中央工作人員表示,該提案于昨日正式提交,提案中已經取消了相關表述。這名工作人員稱,在提案上交前的討論過程中,民革中央內部人士認為,建議中的這句話太過具體,可操作性不夠,“從大方向上提出建議就可以了,不能讓主辦單位感到無從下手?!?/p>
討論過程中,民革中央認為,離婚門檻低,造成離婚率上升,會產生不和諧的因素。原提案的初衷是為了社會穩(wěn)定和家庭和睦,表述雖然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對父母雙方不夠公平,“提案在保護兩方的權益時,天平應該平衡,不應該向其中一方傾斜”。
這名工作人員說,最終正式提交的提案中,取消了“子女未滿10周歲,父母不得協議離婚”這句話,但保留了“須征得子女真實意愿”的表述,“既要保護未成年,也要保護婚姻自由?!?/p>
十年離婚對數增近兩倍
據了解,針對婚姻法律制度實施情況,民革中央曾先后在遼寧、天津、廣東等省市調研。調研中發(fā)現,婚姻登記程序過于簡單,離婚門檻低。雙方只要達成協議,就可以在民政部門即時辦理離婚手續(xù),婚姻自由原則被濫用,致使離婚率上升。
中國民政統計數據顯示,2002-2013年,結婚登記對數增長了71.4%,離婚對數增長了197.4%,離婚對數占結婚對數的比重從15%增加到26.1%,粗離婚率從0.9‰上升到2.6‰。其次,調研發(fā)現對有未成年子女的當事人的離婚缺少干預,對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不夠,包括未明確父母已經離婚的未成年人監(jiān)護權歸屬問題;缺乏對父母探視未成年子女權利的保障;對婦女正當權益保護不足,家庭財產認定范圍過窄,沒有將家務勞動等無酬勞動納入到夫妻財產范圍中;離婚后無收入來源且無過錯女方權益保障內容缺失。
此外,家庭內侵權責任追究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不夠完善。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只能依靠自身主動求助,國家干預與救助的主動性立法體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