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所涉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2013年至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生產安全事故所涉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1278件1917人,其中,瀆職侵權犯罪1205件1682人,分別占94.29%和87.74%;貪污賄賂犯罪18件27人,分別占1.41%和1.41%;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5637.6萬元。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介紹,從各級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呈現(xiàn)三大特點:一是涉案的行業(yè)性特點突出。涉及建筑、煤礦、交通、非煤礦山、消防安全、化工生產、食品醫(yī)藥等七個行業(yè)的案件共有957件,占立案總數(shù)的74.88%。二是涉案職能部門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安全生產監(jiān)管、煤炭行政主管、建筑、交通、公安、國土等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執(zhí)法部門,占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44.13%。三是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后果十分嚴重。檢察機關辦理的安全責任事故案件中,共造成3655人死亡、604人重傷、7054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40.57億元。
據(jù)悉,2013年至今,最高檢派員直接參加國務院調查組介入11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依法立案偵查事故背后所涉職務犯罪案件136件136人。記者劉子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