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汽車保有量在過去10余年中的持續(xù)快速增長,我國“跑步”進入了汽車社會,但各種矛盾與問題也逐漸暴露,現(xiàn)行用車管理和稅費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現(xiàn)象尤為大眾所詬病。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長城汽車公司總裁王鳳英列舉了6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一是車船稅的制度設計不利于鼓勵車主少用車?,F(xiàn)行的車船稅制度,其繳納額度與車輛排氣量相關,而與使用強度無關,這種制度設計不利于鼓勵車主少用車。她表示,對車主來說,即使一年不開車,也要交同樣的車船稅,這是不公平的。
二是高速公路的收費周期過長,甚至超出合理范疇。這導致部分高速公路成為了用于連接城市內的主要干道,與其當初規(guī)劃的道路屬性完全不同。
三是燃油價格定價機制沒有與車輛使用強度掛鉤,未能充分利用價格杠桿調控機制來引導民眾降低用車強度。目前,階梯式收費管理制度尚未進入燃油領域,當前的燃油價格調控管理方法無法有效引導人們的用車出行習慣,并事實上起到了鼓勵用戶提高汽車使用強度的作用。
四是現(xiàn)行車輛年檢制度依然存在部分的不合理,造成了較大的社會資源浪費。我國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的措施方便了車主,但“免檢”只是免除了車輛到檢驗機構這一關,機動車所有人還需要去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這并非完成車輛年檢合格的必要前提。
五是近年來,停車收費領域的亂象受到各界廣泛關注,急需有效管控。
六是城市交通擁堵費能否開征需前瞻調研和充分論證。根據(jù)國際部分城市的先例,收取擁堵費能起到有效抑制交通流量的作用,但其開征前提條件、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等,需經過充分調研和多層面論證,更需法律政策層面的支持。
對此,王鳳英呼吁應破除制度障礙,從用車管理和相關稅費政策入手,予以修改完善。她建議的6項針對性舉措包括:
優(yōu)化車船使用稅制度,增加車輛使用強度維度。建議參考車輛保險費用征收手段,依據(jù)上一年度車輛行駛里程,作為征收該車車船使用稅的價格依據(jù)。提倡多使用多收費、少使用少收費的原則,不僅鼓勵公眾使用小排量汽車,更鼓勵公眾降低私家車用車強度,多采用公共交通出行。
明確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屬性,科學分配資源。建議根據(jù)社會發(fā)展現(xiàn)狀,重新界定在城市主城區(qū)區(qū)域范圍內的高速公路的社會屬性。她說,只有在交通基礎設施的社會屬性確定后,才能科學地分配資源,為車主創(chuàng)造更公平、更規(guī)范的用車環(huán)境。
以用車強度作為重要的收費考量標準,探索車用燃油階梯定價制度,引導用戶降低用車強度。當前我國的油價定價體系并未將車輛的用車強度考慮在內,建議借鑒國民生活中如居民用電、用水、天然氣的階梯定價機制,通過建立一車一油卡的方式,根據(jù)不同排量不同車型以及能源消耗等多維度作為依據(jù),為不同車型劃分不同的階梯式燃油價格等級,并鼓勵小排量低能耗車型享受更長里程的低燃油價格區(qū)間。
充分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等信息化、智能化技術手段進行停車管理,提升停車管理的效率。王鳳英表示,應把停車場所的管理落實到統(tǒng)一部門進行監(jiān)管。利用ETC等車輛電子標簽與智能手機在線繳費功能,提高車輛進出停車場所通行效率;升級改造現(xiàn)有停車場信息技術水平,令機動車駕駛者提前得知其前往的區(qū)域內停車場真實數(shù)據(jù),避免造成無謂的資源浪費。
征收擁堵費需謹慎、慎重,決策過程必須公開透明。征收擁堵費也應實際考慮交通參與者在剛需出行下的價格承受能力,不應起點過高,定期向社會征詢意見,合理規(guī)劃擁堵費征收區(qū)域。
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與用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比如,將現(xiàn)有的實行機動車6年免檢制度進一步深化,在新車第一次注冊時就一次發(fā)給有效期為6年的年檢標志。此舉既可減少絕大多數(shù)車主和相關機構在車輛年檢上耗費的時間與人力物力成本,為車主創(chuàng)造更便捷的用車環(huán)境。